各支部:
按照学院党委工作安排,拟于5月23日举办学院第七期入党积极分子(高级班)培训班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条件: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.
(二)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(初级班),且获得结业证书。
(三)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合格,无任何挂科现象。
(四)在校期间遵章守纪,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。
(五)积极参加创客活动,且获得相关成果。
(六)积极参加学生社团,及学校组织的暑期实践等活动。
(七)在师生中美誉度高,群众基础好。
二、相关要求
(一)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名,各支部在上报人员中必须包含合理比例的院、系学生会、团委推荐的优秀学生。
(二)严禁弄虚作假,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送培,一经发现将按照《党章》和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中相关规定,追究党支部书记的责任。
(三)请各支部做好宣传组织工作,认真填写登记表及汇总表,于5月19日前将本支部登记表和汇总表报学院党校办公室,经审查合格后,方可参加培训。逾期不报的,将视为弃权。
(四)各支部书记必须参加开班仪式并学习第一讲。
党校办公室
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
按照学院党委工作安排,拟于5月23日举办学院第七期入党积极分子(高级班)培训班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条件: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.
(二)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(初级班),且获得结业证书。
(三)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合格,无任何挂科现象。
(四)在校期间遵章守纪,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。
(五)积极参加创客活动,且获得相关成果。
(六)积极参加学生社团,及学校组织的暑期实践等活动。
(七)在师生中美誉度高,群众基础好。
二、相关要求
(一)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名,各支部在上报人员中必须包含合理比例的院、系学生会、团委推荐的优秀学生。
(二)严禁弄虚作假,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送培,一经发现将按照《党章》和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中相关规定,追究党支部书记的责任。
(三)请各支部做好宣传组织工作,认真填写登记表及汇总表,于5月19日前将本支部登记表和汇总表报学院党校办公室,经审查合格后,方可参加培训。逾期不报的,将视为弃权。
(四)各支部书记必须参加开班仪式并学习第一讲。
党校办公室
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